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法治文化建设是发展的需要、是民生的保障,是文化自信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凸显。通过强化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法治环境不仅要分类施策还要刚柔并进,以此达到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
一是要打造软环境。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对人的意识认知、行为规范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以此推动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十分必要也正当其时。要有宣传,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有造势,通过树立典型、标榜模范、发现最美等方式加大对知法、守法、用法的群众的造势和嘉奖,鼓励更多群众自愿加入法治建设队伍;要有完善,正所谓要注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全社会法治建设不可忽视也是较为关键的一点便是基层,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民约,引导基层群众投身法治建设,以点带面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二是夯实硬基础。所谓法治建设靠内在自觉,还得靠外部监督,强化监督管理是重要举措也无可或缺。要有机制,一个完善、明确的管理机制可以防止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钻空子”的情况发生,通过明确由谁管、管什么、怎么管等范畴使法治建设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要有渠道,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应“以民为本”,必不可少的便是如何听到民的声音,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已然是关键,一个有效的反馈渠道应是有人听进去、有人应出声,建立一套有回声的反馈渠道机制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索。
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社会的完善和建设不可“独善其身”,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会迈出一大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龙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