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人员配备应当达到哪些基本要求?场所建设、设备配置应该达到什么标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流程怎么走?现在,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有了新“标配”。
今年以来,固阳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以“四专三兼三辅”为标准,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以标准谈话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独立办公室为保障,完善设施设备,提升硬件水平;以进一步优化线索处置流程、整合办案资源为目标,制定出台《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办公室调查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纪检监察室与派出监察办公室和派驻机构协作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各镇实际分别进行了试点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各镇纪委人员配备达到了4-6人标准,城关镇金山镇达到8人;每个镇均建有标准化谈话室和远程视频接访室;今年截至目前,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已立案8件,达到去年全年立案数得50%,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施设备“硬件”和核心业务能力“软件”得到了全方位升级。
近日,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带队,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县6个镇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并反馈整改人员专人专职调配不到位、办案场所无专人管理、远程接访系统使用不熟练等15个问题,通报4个方面典型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精益求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相关标准的落地执行,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基层执纪执法能力提升,打造规范履职、质效并举、亮点纷呈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切实守护好基层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 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