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12月11日讯:为认真贯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印发〈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入推进《关于深化包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旗纪委监委对全旗直属7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7家直属国有企业均未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并配备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日常监督暂时由驻主管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企业纪检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强,存在纪检监察机构体制不完善,人员不足、监督作用不够有力等问题,特别是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成员监督“宽松软”等问题突出,制约和影响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调研结果,旗纪委监委初步研究拟定国有企业监督机构设置方案,积极支持和推动国有企业设置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强化对旗直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动监察职能纵深覆盖,为国有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唐金龙 苏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