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是指先民们根据各地自然生态条件而创造和发展出的传统农业生态系统和景观。它们是人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所处环境动态适应的真实写照。其中蕴含着“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文化,还衍生了一系列以此为中心的民俗文化,并持续产生着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身处各地的农业文化遗产,就是我们现代农业发展的“金元宝。
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黑龙江抚远赫哲族鱼文化系统、新疆吐鲁番坎儿井农业系统。各地的农业文化遗产以“活的方式”讲述着鲜活的生态保护和发展故事,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宝贵的中国智慧。
“金元宝”的创造者和获得者都是农民。积极调动农民的创造热情,让他们共享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成果,才能获得更多实打实的收益反哺。例如浙江青田带动当地群众发展田鱼干加工、渔家乐;内蒙古敖汉一心发展品牌小米并畅销全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云南红河州大力发展梯田旅游,老寨里村民开办的客栈人流和收入大增。
因此,要特别珍视遗产地农民参与保护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供政策保障、资金便利、技能培训等多种条件,党支部牵头,让村里的致富能手、红旗手、党员带动村民更广泛参与当地特色资源开发,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赵航 河北省黄骅市旧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