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持续改进优化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健全完善考核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的考核体系,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质效得到提升。
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精细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共性指标主要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共性工作指标构成;个性指标主要根据考核对象的职能职责、功能定位“量身”制定,推行一个班子一张“考卷”,对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特色产业优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对县直部门根据各自具体职能,差异化精准设置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精准度。
指标监测+专项考核,改进考核方法。用好用活指标监测、专项考核等方法,常态化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围绕绩效指标日常落实情况,各监控部门开展实时监测,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了解掌握、适时督促反馈,指标监控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年终考核结果。围绕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县委“十大重点工作”等中心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担当作为”专项考核,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地见效。
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突出考核重点。年度考核以“政绩”为重点,突出“考事”,围绕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别将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纳入考核体系,突出对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考核。平时考核以“德才”为重点,突出“考人”,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划分,正职重点看民主集中制、思路决策、领导能力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副职重点看政治素质、履职尽责、工作业绩方面的现实表现,通过考察谈话、实地走访、全面研判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真实情况,为干部精准“成像”。(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