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按照《乌兰察布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高品质打造县、乡、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
村级层面。按照“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功能布局、统一牌匾制度”建设标准,在全县212个行政村设立党群服务中心,村“两委”成员取消独立办公室,全部入驻党群服务中心,实行柜台式集中办公,面对面服务群众,集体会商、共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紧紧围绕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要求,拓展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实现无缝衔接。根据村干部职责分工和群众需求,科学设立党员服务、综合业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等岗位,统一办理或协调解决群众请求事宜、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等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乡镇层面。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同时挂三块牌子,即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所。其中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党员服务、综合业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扶贫土地、民政残联、农牧林水、财政“一卡通”、退役军人服务等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同时,积极探索实行代缴代办、上门办、轮流入村到户办等便民服务方式,并形成长效机制。
县级层面。县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划分了日常办公、综合服务、党群活动、宣传教育等区域,设置104个服务窗口,入驻30个单位110人,开展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351项。在服务党群方面,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不见面审批”工作模式,实现了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目标,杜绝了“多跑路、跑弯路”的现象。(内蒙古商都县委组织部 龚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