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纪委监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推动全县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商都县纪委监委党委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紧盯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2021年处置民生领域问题线索25件,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同时严格落实机关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和下访工作制度,开展上访变下访21次,化解问题16件,对上级交办的21件微腐败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深入核查,立案5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直查直办、提级领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复查复核等方式快查快结。
商都县纪委监委党委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统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中,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等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反馈回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督促承办科室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反馈等方式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情况,认真细致做好答疑解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对举报人提出异议或提供新线索的,做好解释或补充调查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