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委认真落实自治区编委和市编委工作部署要求,以“三个全”为着力点,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好全县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全口径核查,确保全面详实。采取全口径核查,全覆盖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各类机关(具体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核查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实名制数据等,具体包括“三定”规定、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批复等文件资料,实名制系统中机构编制和人员相关数据,以及实际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实有人员情况,切实做到数据应统尽统。
二是全要素核查,确保准确无误。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四清”要求,根据相关批复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干部人事数据、工资发放数据、参保数据、预决算数据等相关部门数据。特别是机构名称需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全称进行填写,切实做到全要素统计。
三是全链条核查,确保数据质量。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等单位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全面推进。进一步严格核查工作程序,按照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数据更新等环节,逐步推进,彻底核清机构编制资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实际配置情况。切实做到核查工作环环相扣,层层监督,确保每项核查数据和内容全面、真实和准确,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组织部 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