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都县坚持把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以“三强化、三推动”落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任务。
强化指导,推动农村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研究制定《商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问效机制,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调度制度,对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美丽村庄项目建设、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运行、村(社区)阵地建设以及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每项任务及时落实。
强化举措,推动村干部队伍水平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212个村全部实现“一肩挑”,对新任村干部全覆盖轮训,班子整体功能显著增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选备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利用“三微一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截至目前,选聘村级组织后备干部200余人,确保了每村有1—2名30岁以下人员,为下一届35岁以下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打好提前量。建立常态化选聘机制,对有空缺的村及时补充。
强化目标,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段位”。科学制定全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战略,利用每村的产业项目,每村不低于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每年从财政单独列支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为发展较好的村党组织提供经费支撑。指导各村制定村级组织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推动产业、文化、经济、民生等工作向好发展,推进产业项目振兴,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精心组织实施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全力抓好全县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项目,增强乡村产业、生态、文化振兴后劲。(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龚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