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总结运用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宝贵经验,持续巩固好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中,以“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把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年轻党员干部派到基层一线的广阔舞台上培养锻炼,在实践中提升素质能力,同时不断探索完善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考察识别、选拔任用的机制。
坚持因村定人的选派原则。严格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精准摸底研判,因村定人,确保人岗、人村相适应,夯实精准帮扶队伍建设基础。选派之前全覆盖摸底调研全县109个行政村、1个涉农社区的基本情况、产业项目、集体经济及帮扶需求。结合行政村现实需要、原驻村干部基本情况等,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思路,适当调整帮扶单位,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帮扶力量。目前,全县选派第一书记105名、驻村工作队员145名,共有91个市、县单位部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坚持严管厚爱的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在岗、请销假、考勤、民情日记、工作报告、调整召回、纪律约束、工作督查等制度,充分利用“钉钉APP”等线上手段结合不定期暗访、实地走访、电话查询等,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坚持考勤与考绩相结合,日常督查、平时考勤、专项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度。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做好考评结果运用,优先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强化组织保障。按照“谁选派,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好驻村工作各项经费的支持;落实好办理保险、组织每年定期健康体检、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等有关政策;发挥好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的作用,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心工作,激励担当作为。(王泽柱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