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项目入库流程。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围绕全县“十四五”规划,结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精准论证、科学谋划,编制了商都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并按照政策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今年储备项目135个,计划总投资4.34亿元。
二是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在过渡期内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聚焦解决脱贫户和边缘户稳定持续增收,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目前,上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23327万元,已全部安排项目,分配率为100%。其中,产业发展项目安排11429.8万元,占49%;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11279.2万元,占48.35%;社会事业项目安排618万元,占2.65%。
三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县级项目计划在门户网站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乡村两级项目,在本乡镇、本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同时,通过广播播报、驻村工作队宣传、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讲等方式,使公告公示下沉到村、到户,确保资金在县乡村三级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资金使用范围、对象和效益的监管,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134” 扶贫资产管理模式,即“一本账”,一本总账管到底;“三个清”,项目清、资金清、责任清;“四强化”,强化运营管理、强化管护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资产活力。2012—2020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9.36亿元,形成资产13.05亿元,资产形成率67.4%。其中,公益类资产3.98亿元,经营类资产5.63亿元,到户类资产3.44亿元。目前,确权移交扶贫资产1897个共计9.23亿元,占公益类和经营类资产的95.67%。2020年,对2014年以来投入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形成的50个经营类扶贫项目和4个公益类扶贫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评估优良率94.44%。(内蒙古商都县组织部 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