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积极探索驻村工作管理模式,通过“四个突出”激发驻村队伍活力,让驻村队伍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排民忧,不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调整驻村工作队,突出“优”字。结合商都县实际,及时印发了《商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驻村工作队的通知》等文件。起到了因村选派、分类施策、务实管用的目标。目前,全县驻村工作队干部475人,其中中直机关下派1人,自治区下派19人,市直下派干部56人,县直单位下派399人。
提升驻村干部能力,突出“全”字。把驻村干部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驻村干部实行凡派必训的工作机制,实现驻村干部培训全覆盖,保证驻村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2021年制定印发了《商都县驻村干部培训方案》,对调整优化后475名驻村干部集中时间进行了业务培训。特别是有计划地选派驻村干部外出观摩,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教育培养。
驻村干部管理监督,突出“严”字。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干部每季度向派出单位、乡镇驻村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县驻村办报告思想、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底报送工作总结。驻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乡镇驻村办审批,并报县驻村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的,报县驻村办审批;请假5天以上的,报市驻村办审批。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准假单位要记录备案,并报各级驻村办。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3天以内的要扣除当月的生活补助,并进行通报批评,书面反馈派出单位;对无故脱岗3天以上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不称职”,扣除全年生活补助,按规定给予降职处理;其他人员直接评为“不合格”,扣除全年生活补助和年终奖金,并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明查暗访的通知》,进一步严肃驻村工作纪律,对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月督查,督查结果适时进行通报,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呆的住、干得好。
完善队伍建设机制,突出“用”字。加大选派科级后备干部驻村工作力度。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一般应为科级后备干部;驻村满一年,经考核了解,将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符合条件的驻村干部列为科级后备干部,优先选拔使用,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养,建立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与科级后备干部的双向交流、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长效培养机制。2021年,全县对10名表现优秀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长进行了提拔重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