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内蒙古丰镇市号召全体在职党员利用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时间,参与“在职党员进小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自觉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体验党的创新理论,感悟党的为民宗旨,锻造更加坚定党性,达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
做为民服务的“第一人”。广大在职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主动融入到社区生活和文明建设中,切实做到“工作在单位、服务在小区、奉献双岗位”。主动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与小区卫生清理、道路修补、小区绿化等工作,努力提高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加强与居民群众的沟通,不断丰富参与方式,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做示范引领的“带头人”。广大在职党员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六带头”,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互助,带头维护小区稳定,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和服务成效,影响和带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小区的建设,共建文明和谐的家园。
做实事求是的“办事人”。广大在职党员要树立“民生无小事,服务零距离”的服务意识,结合单位职能和党员的专业特长,主动认领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做到居民“下单”,党员“送餐”。要经常帮扶和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多开展志愿帮扶、慰问活动,以实际行动当好居民群众的“办事人”,向全社会传递红色正能量,发出党员最强音。
社区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承载着我们的幸福和快乐;共产党员是一个光荣的称号,赋予了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志愿服务是一项高尚的事业,架起了服务群众的桥梁;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需要全民参与共治共建。(中共丰镇市委组织部 孟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