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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常抓不懈

2024-04-27 22:34:05 | 来源: 贵州省从江县东朗镇人民政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种道德行为,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对党员干部来说,不仅要遵守国法的基础,还要遵守党纪的红线。要严守纪律的红线,“纪”在“法”面前,党纪比国法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安排,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这是红线、下划线和高压线。特别是“关键的少数”领导干部要好好确立规章意识,经常遵守规章,经常心存恐惧,言语有戒,行动有止。遵守“规则”者必远行。

坚持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养。党员干部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

做到严于律已,保持清正廉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就是从吃、喝、玩、乐这样的小事开始的,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收一点拿一点、吃一点喝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疏之小节,失之大义;小节不保,终累大德。一旦迈出了可怕的第一步,就会有更可怕的第二步、第三步,当具备一定的气候条件、遇到一定诱因时,就难免要犯大错误、栽大跟头。面对很多的诱惑和陷阱,一不小心,“糖衣炮弹”就会不知不觉打消你的警惕、麻痹你的思想。稍不注意,就会让你不知不觉上了贼船,掉进陷阱而不可自拔。因此,我们务必经得起考验,千万不要因恶小而为之,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稳立场,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避免因小节不保而酿成大祸。

敢于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的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的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益处,俗话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敢于接受监督,密切与群众联系,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良传统。(张文静)

责任编辑:齐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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