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不少基层干部为“枫桥经验”的诞生和发展贡献了智慧。如今“枫”华正茂六十载,基层干部应当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模式,探索推行矛盾化解新方法,充分挖掘调解资源,发挥各自特色优势,持续深化平安社会、和美村社创建。
由浅入深,矛盾调解有“深度”。农村矛盾纠纷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等鲜明特点,许多表面上的矛盾纠纷背后,往往隐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和声音。这些声音可能涉及到各种复杂的因素,如历史遗留问题、文化传统差异、经济利益冲突、人际关系不和等。基层干部在面对矛盾纠纷时,要深刻领悟“枫桥经验”的核心思想,坚持“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从多方面了解问题背后的声音,对症下药”进行根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理到情,矛盾调解有“温度”。在调解过程中,基层干部不能仅从道理实际的角度出发,更多要关注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帮助他们宣泄情绪,缓解紧张气氛,由此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同时采取灵活的调解方式,借助当事人亲友的力量,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可以有效地提高矛盾调解的温度,促进矛盾化解。要做到以法为据、以理为准、以情为本,巧妙地将情理法有机结合。调解应当是有温度的,我们要用真心和耐心化解矛盾。
内紧外松,矛盾调解有“力度”。为使矛盾调解更有针对性,缓解人手精力不足、无法统筹兼顾的局面,成立由基层干部为主,网格员、党员等志愿者组成的调解库,由专属责任人牵头选派,分级分类组建“1+N”化解队,培养各方力量之间协调化解纠纷的默契和专业性,集中行动化解矛盾,使化解队发挥出“1+1>2”的调解效果。同步压实责任,提高基层干部的担当作为,高度重视,保持警惕,对外不露声色,降低矛盾纠纷的影响力。
国以安为宁,业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新时代新征程,走好群众路线,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让纠纷消弭于萌芽,需要每一位基层干部的不懈努力。让我们共同期待,“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能够持续发挥其独特的价值和影响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民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周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