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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用好法治这把“尺”

2023-07-12 10:29:35 | 来源: 中廉在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用好法治这把“硬标尺”,厘清法律的“刻度”、划出用权的“底线”、绘出治理的“蓝图”,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严守法治规矩,厘清法律的“刻度”。“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各级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于法律法规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知晓为官做事尺度,明白法律规定如何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带头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努力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心存法治敬畏,划出用权的“底线”。“心有敬畏,行有依归;心无敬畏,堤必溃决”。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超出法律之外行使则祸害国家和人民。法治的“堤坝”一旦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党员干部应始终对法治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清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是受上下左右有界控制的。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治,做到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形成依法治国、依法用权的良好政治生态。

善用法治思维,绘出治理的“蓝图”。“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讲起法律条文头头是道,干起工作却拿出以前的老经验老做法,穿着法治的新鞋,走着人治的老路;缺乏以法治的思维方式来解决群众诉求,采取拖、堵、压的方式,导致出现“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问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广大党员干部应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善用法治的思维、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依照法治规矩来进行平等协商、化解冲突矛盾,进一步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张雨亭)

责任编辑: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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