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基层民主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政治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完善基层人民自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使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必要条件。
要抓好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协商民主是基层民主中常用的形式,在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中,必须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协商民主地位作用的认识,使他们明确重大公共事务都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作出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决定。必须建立一个让基层群众、组织和村民等利益相关方,能够表达意见、协商讨论的制度化平台,建立一条与群众协商沟通的有效渠道。
要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针对少数村做决策存在的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按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要求,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关系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村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制度。
要抓好村级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村两委干部轮训班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有效增强村级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要着力营造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与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地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 谢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