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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标”选人,严“规”育人

2022-10-15 10:30:29 | 来源: 中廉在线

百年基业,人才为先。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根本和关键在于选人用人。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布通知,旨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精准研判标准,严格落实规定,成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之举。

“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党员干部首要的政治品质即是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在有关党的信仰、党的组织和党的事业上要有具体体现。组织部门在干部工作中,要注重考察干部在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上是否真正做到深刻领悟、灵活运用。“德者,才之帅也。”政治品德作为政治标准中的第一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对干部个人的政治品德加以考察。针对干部的工作实绩、生活圈子、交友情况,辅助群众反馈和民情调查进行综合性的研判分析。确保选出来的干部德能过硬。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规定》的出台,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大方面加以全面推进,健全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机制,从“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四个维度,为新时代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提供实施路径。其中,重点要处理干部如何下的难题,着力解决干部在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乱象,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基于《规定》的指示精神,组织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政治标准对干部素质的内核要素加以明确,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完成干部精神风貌的重塑;《规定》从干部实绩的外在表现进行划分,细化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的具体情形,鲜明亮出干部优劣的标尺,为干部提供能上能下的指向与准绳,力求为党和人民的建设事业选好人、用好人,以更加饱满的状态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于美月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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