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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2022-06-06 11:13:52 | 来源: 中廉在线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组织部门作为服务发展、凝聚力量的职能部门,必须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保驾护航。

《条例》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党的组织优势才能巩固好、发展好、发挥好。抓标准促规范,在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从严落实“抓管带”工作机制,深化“最强”党支部建设,持续推动县乡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持续优化功能设置、服务供给,增强为民服务精准性、实效性。积极开展“比武争星”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比贡献、比服务、比作为”,确保新班子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条例》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培养、发现、使用干部。树好“风向标”,始终坚持“为乡村振兴配干部”的理念,以更加灵活的干部和编制资源统筹机制,把最优秀的干部充实到乡村振兴一线。要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职能部门”,应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健全完善干部育选用管全链条机制,着力锻造一支“有激情、有格局、有担当、有作为”干部队伍,把“好苗子”放到招商、维稳、乡村振兴等关键岗位经风雨、长才干,练就“争一流、创唯一”的铁肩膀、真本领。

《条例》指出,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推动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引才是基础,育才是关键。精准制定人才培养措施,针对青年人才、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分层分类提供发展平台,探索专业化、立体化的人才综合评价体系,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组织部门应打好人才“引育留用”组合拳,为经济社会发展点燃“人才引擎”。(商都县委组织部张清)

责任编辑: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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