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高质量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充分发挥村级干部“领头雁”、帮扶单位“助力器”、驻村帮扶队“助推剂”、本土人才“主力军”的作用。
选优配强村级干部力量,发挥“领头雁”作用。村级干部是引领农村发展的“领头雁”、“主心骨”,其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村级发展的步伐。要坚持“双好双强”标准,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配齐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稳定增长长效机制,适当提高在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的比例,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消除后顾之忧。同时,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把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为村级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的后备力量。
统筹协调帮扶单位力量,发挥“助力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帮扶单位必须发挥“助力器”作用,要聚焦农村“短板”,针对症结制定“良方”,提供“支援”,这就需要帮扶单位统筹谋划在先、组织实施在先,做到主业主抓、主责主担。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在协调资金、争取项目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在争取项目入村、引导社会力量、督促机关干部帮扶等方面发力,对村级集体经济、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邀请专家进行专门技术指导,并积极解决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和活力。同时,要明晰各帮扶单位职能职责,形成分工合理、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保障。
用好用活驻村帮扶力量,发挥“助推剂”作用。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是解决农村人才匮乏、村级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的有效抓手,凝聚着党中央的殷殷关切,承载着乡村振兴的期盼,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用好用活驻村帮扶力量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因村施策、因村派人,把最强干、最优秀的干部配置到最需要帮扶的村,让他们把最先进的理念和知识带到农村一线,帮助农村理清发展思路,理顺工作方向,为村级发展注入强心针,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步伐。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给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建立大显“身手”的“舞台”,使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在农村一线造就出彩的人生,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力助推剂。
盘活本土人才资源力量,发挥“主力军”作用。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尤其是本土人才总量大、类型多,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只要身上有本事、手里有绝活,就是人才。要盘活本土人才资源力量,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只要有需求、能派上用场、能发挥重大作用就大胆使用。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营造公平公正环境,让人才尽情施展拳脚,发挥聪明才智,在建功立业中推动农村发展。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对业务水平高、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敢于突破常规,在选拔进村级班子、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激发本土人才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干劲。(张旭辉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