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文选 > 正文

严把“三关”推进乡村振兴

2021-06-01 13:15:03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人才选拔的制度保障,对新时期做好乡村工作和培养锻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要严把选人关、考核关和思想关,最大程度发挥人才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严把选人关。人才是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选人用人一直是我们党和国家最关心最重视的工作之一。推动乡村振兴,离不开一支敢于创新争优、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因地制宜,科学选人是关键,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就要严把选人关,切实选拔出一支能力强、作风优的人才队伍到广阔的农村事业中去。

严把考核关。干部队伍重在管理,既要加强日常管理,又要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要给予可定,要加强对选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考核,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在评先评优、提升待遇和选拔使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给予充分的正向激励。

严把思想关。要切实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日常关心关爱工作,保障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条件,给予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发挥才能、开创事业的舞台和条件。要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沟通联系,掌握思想动态,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予以及时解决,促进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安心工作,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向前迈进。(国家税务总局万宁市税务局 温丹阳)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