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既能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驻村干部的历练,能精准识别出负责任,能干事,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优秀干部,对于以后干部任用有一个考察范围。
乡村振兴指的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因此驻村干部必须做好以下几件事,才能确保全方位的振兴。第一,建强村党组织,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最新的政策,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第二,推进强村富民。通过人才引进,产业引进,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第三、提升管治理能力。通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对于村务要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政策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第四、为民办实事。结合当前的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真切的为民服务。通过走访联系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急难盼愁”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于驻村干部我们要加强考核力度,坚决保证干部能履职尽责,完成好组织安排的光荣任务。当然,我们也要加强保障支持,加强关心关爱。对于偏远乡村,要给予适当的补贴,只有把生活中杂事解决了,才能让干部们全心全意做好驻村工作。(海南省陵水县新村镇政府 杨德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