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标准、细化了要求,相当于划定了“红线”和雷区。
《规定》的出台无疑能进一步堵上一些制度上的漏洞,防止领导干部利用配偶和子女的渠道搞贪腐。但是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何将《规定》落到实处,还存在一定的难处。从各大网站的评论反馈来看,人民群众普遍担心的一点是非婚伴侣的问题。比如某干部与女朋友举办了婚礼,但又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出了事就说那是女朋友,非婚伴侣不能算配偶,那么未来非婚伴侣生了孩子,只要不登记父亲资料,同样不算某干部的子女,这样是不是就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开监管?对此如何界定、如何处理,也是对《规定》能不能落到实处、真正斩断亲属“腐败链”的考验之一。
笔者认为,要将《规定》落实到实处,除了《规定》本身,还需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大力建设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基础上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并且要发动群众力量,通过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来获得相应的线索。一人不成军,制度也是如此。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只靠《规定》的力量是不够的。除了在外部发力,也要加强内部的思想建设,领导干部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并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家风建设。(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