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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小落细 抓早抓严 充分发挥函询警示教育作用

2022-07-21 16:10:14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年来,内蒙古兴和县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从严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切实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先。

规范流程,加大问题查实力度。近期,兴和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兴和县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流程》。根据了解掌握被反映人的情况,研究提出函询意见,形成《函询领导干部登记表》,经部领导批准后,向被反映人发出《函询通知书》,并要求被反映人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15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此外,要求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及时对每次提醒、函询和诫勉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履职尽责,推动函询卓有成效。通过函询,兴和县委组织部在了解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后,给被反映人解释说明、陈述申辩的机会,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根据函询的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更能让被反映人接受,使其心服口服,得到良好的处理效果。进一步完善兴和县对县管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流程,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常态化,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问责,不断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力度,做到从严管理监督伴干部一生、干部在从严管理监督中健康成长。

加强结果运用,发挥函询警示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要求,此次制定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结果运用机制,不仅发挥了提醒函询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还可以作为干部使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整合纪检、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重要监督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闫雨诗)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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