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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敲警钟 廉洁过节筑防线

2021-09-17 10:56:09 | 来源: 中廉在线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纪委监委驻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中秋、国庆节前廉政集体谈话会。驻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长、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环节干部员额检察官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会议。

驻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旭兰传达了《回民区纪委监委关于抓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并通报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李旭兰组长指出,这些案例既有借公务之机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等享乐、奢靡问题,也有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中秋、国庆来临之际,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镜,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筑牢思想防线,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怀敬畏戒惧,筑起防止腐败的“高压线”,纠正“节日腐败”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做作风上的带头人。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发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三是要做行为上的老实人。按照“八项规定”“十个严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知行合一,令行禁止,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滋生。

通过廉政谈话,将在反面案件的警醒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不良风气,严于律己,强化“红线”意识,廉洁过节。

驻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加大节日监督与日常监督力度,与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合力向前,以更高的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重申纪律禁令红线,再敲廉洁自律警钟。不忘初心、不负重托、奋发作为。(回民区纪委监委 李旭兰)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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