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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基层担当作为有“三不做”

2024-05-24 16:26:29 | 来源: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

众所周知,在基层担当作为,需要锐意进取的心理状态,也需要良好的能力储备,更需要义无反顾的勇气。相应地,在基层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坚决不能触及的禁区,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就可以概括为“三不做"原则,对于每一位基层工作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基层工作者绝不做推诿扯皮之事。基层工作往往复杂而琐碎,每一项任务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待与需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干部在面对问题时,不是积极寻求解决之道,而是互相推诿、扯皮,甚至将责任推给下属或同事。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工作效率,更破坏了团队协作的和谐氛围。因此,基层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遇到问题要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绝不推诿扯皮。

基层工作者绝不做形式主义之事。形式主义是一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工作方式,它往往表现为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等方面。在基层工作中,形式主义的表现尤为突出,比如一些干部为了追求政绩或应付检查,大搞形式主义,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群众的真正需求。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基层工作者必须注重工作的实际效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做到务实高效、贴近群众。

基层工作者绝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基层工作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每一项决策和行动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基层工作者必须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绝不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政绩而损害群众利益。在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不做”原则对于基层工作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注重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群众的真正需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基层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储梓梁)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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