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之一,是推动基层发展的先锋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一轮的驻村干部要以正确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自觉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要警惕干部“驻村”变成“蛀村”的现象,这种现象往往表现为作风不诚实、履职不力、不做实事,造成“蛀村”。为真正实现驻村干部“助村”,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一、保证选拔过程的质量。在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实际需要,选拔真正想做事、有能力做事、有成就的干部。同时,应充分听取个人意愿,不应出现基于压力的选择。这样的驻村干部容易消极工作,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在驻村落户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补充驻村干部的精神钙质,锻造“公仆”精神,强化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意识。对于个别村干部来说,要加强自身学习,学习民俗传统,多与村民聊聊日常生活,学习村语,迅速融入村庄,成为“村里人”。只有这样,才能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达到解决人民群众困难的目的。
三、做好角色定位。驻村干部要与村干部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的力量。在工作中,要多与村干部沟通,多了解、多提建议、多帮扶,避免指手画脚、犯错误。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开展基层工作。
四、用好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驻村干部年终考核评价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突出“干得好与不好不一样”的风向标,激励基层干部勇于担当。
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第一书记的选拔任用机制,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激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优秀第一书记进行晋升、职称评定和提拔;其次,要加大对乡村资金的保障力度,加大对乡村的补贴力度。县、乡派遣村干部必须给予补助;再次,要定期开展组织关怀,通过定期培训和谈心,及时掌握驻村干部思想动态,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第一书记在组织中的归属感和收获感。(龙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