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众所周知,为群众办实事,是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体现,也是广大基层干部的应尽义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为群众办的实事越多,群众的获得感就越强,为群众办事的效果越好,群众的满意度也就越高,必须依靠优良的思想作风,杜绝形式主义虚风,真抓实干、真刀真枪,才能交出最优异的办事“答卷”。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指出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因此,我们要做到真正俯下身,把举措压实,力戒应付留痕“做虚功”。再美好的蓝图,如果不落实也会成“镜花水月”。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全力克服,如期兑现当初许下的承诺。真正让“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成为解决基层“老大难”问题,化解群众烦忧的一把“利器”。
杜绝打卡留痕、蜻蜓点水的形式主义作风,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为民办实事,首先必须知道群众在想什么、向往什么、不满什么,找准办事的方向和“靶心”,将力量用在“刀刃”上,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主动到偏僻乡镇、贫困村庄调研,在田间小道察民情,进农家小院听真话,放下架子与群众交心,深入沟通与群众交情,真正打开“话匣子”,倾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收集他们的意见建议,分轻重缓急建立台账,作为替群众办实事的“任务表”,最大程度契合群众的心意,得到认可和支持。
行百里者半九十。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实事,不会轻轻松松,更不可能三五天完成,要经常回头看,把作风纠实,力戒热情逐减“一阵风”。身为共产党员,就要坚决执行中央的决定,把为民办实事当成“必选动作”,不讲价钱、不谈理由,更不能前紧后松,干到一半就知难而退,绕着问题矛盾走。
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始有终、慎终如始,百折不挠、迎难而上,一如既往地奉献到底,确保为群众办理的实事,都能落地有声,群众满意。(贵州省镇远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彭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