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分为总则、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保障和监督、附则共7章共46条。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遵照执行。
落实《条例》,应该从宣传上促进“广为人知”。《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要让全体党员都了解《条例》,就需在宣传普及上下足功夫,切实让广大党员知条例、议条例。除了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载体扩大宣传面,还应该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漫画、手抄报、答题接龙等多元化的形式进一步增加宣传趣味性、理解度。
落实《条例》,应该在学习上促进“学思悟彻”。“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通过专题培训、专家研讲、领导领学和自我学习等方式对《条例》中的七个章节、四十六条内容进行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不断推动《条例》精神及其内涵渗入广大党员干部头脑和深入内心,使理论内化扎根。
落实《条例》,应该从执行上促进“学以致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条例》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如何将《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到工作中,就应该要做到“久久为功”又要“实在运功”,在做实上下功夫。学好《条例》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自我负责,通过对标《条例》不断推动自我向组织的标准看齐,向成长看齐,促进“自我革命”深入开展的同时完善组织制度规范,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律己、管人、治事,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规范水平,以高质量的组织工作保障高质量跨越发展。(龙丁蕾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