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条例》的第四章对党的干部工作的主要内容作出了规定。在此之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这就需要我们从《条例》中汲取精神,把握准绳,做好“三篇文章”,全力焕发干部工作新气象,为党和人民选优配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做好“插柳成荫”的文章,对标量尺识干部。正如在《条例》中所指出的: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之所以把政治放在首位,就是为了从源头上堵住危害,反观历朝历代,如蔡京、和珅等贪官污吏,无不是有才能者,“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一定要严格清醒,对政治品德不过关的干部,要一票否决。
做好“蹲苗育种”的文章,双管齐下育干部。干部工作需要建立“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得以锻炼。克服“求稳心态有余,斗争精神不足”的本领恐慌,尤其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需要年轻干部提高七种能力,面对惊涛骇浪,能成为沉着坚毅的“掌舵手”。《条例》中指出,“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同时,干部工作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考核领导干部既是组织部门的权力,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正所谓“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组织部门要不断总结干部考核经验,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用好考核“指挥棒”,真正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真正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做好“老树新枝”的文章,传帮接带助干部。“为政之要,首在得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可靠的接班人。但要走出年龄误区,杜绝一刀切。条例中指出,“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以及“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正是说明要充分发挥老中青三个年龄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用中年干部的沉稳练达带领年轻干部开拓创新,用老年干部的丰富经验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为中青年干部的工作领好路。组织部门在干部工作中,要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让整个干部队伍都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海南省临高县委组织部 陈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