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随着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就如何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种力量整合起来,统筹推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成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课题。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后,贵州省镇远县纪委监委就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上来,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四项监督”提出以来,镇远县纪委监委不断压实监督部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乡镇纪委、派驻组,以及联系各党组的监察室强化日常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巡视巡查组通过开展定期巡查,补齐各乡镇纪委、派驻组、监察室日常监督短板,坚持做到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让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四项监督”中的各监督主体,始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实行派驻机构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镇远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