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11个方面的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这些要求对我国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是我国迈入发达国家的助推剂,会议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指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政府工作过程中一是明确要求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规定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要在思想教育上常抓不懈,坚持原原本本、联系实际、学思践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合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性”。要在对标看齐上常抓不懈,坚持问题导向,经常对标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聚焦党的意识强不强、作用发挥好不好等问题,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要在支部建设上常抓不懈,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作用,让基层党组织真正强起来,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在深度融合上常抓不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结合当前重点工作,选好基层带头人,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各项工作抓落实、见成效。(李汉翔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