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社会人为本,黑白乾坤法当绳”,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自然重要,但以“人”为中心亦不可忽视。行政机关应当将 “以人为本”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律来指引、规范、约束公权力,以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
一则,人民群众是行政权力的根本来源。纵观历史文明,一代大儒孟子倡议“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亲”;汉唐时期,黄老之学主张“与民休息”,大一统思想主张“天人感应”,无不言明“人民性之重要”;宋代民本思想更是将“民为政治之本体”呈现到了极致。如今,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公民的权利是国家权利、行政权力的源头。换言之,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坚持以人为中心,走到群众中去,思人民之所思,想群众之所想,踏踏实实的为人民解难题、办实事,为群众谋安居、图乐业。
二则,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有道是为官者依法,为国泰民安;为名者依法,为和谐发展;为商者依法,为商机无限;为友者依法,为高朋满座。不同身份、不同行事者依法办事、守法做人是为了皆大欢喜、结局美满,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更是如此。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公权力,是具有公共利益性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而非某个个体、组织或团体的利益;其目的应当是通过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实现公共权益实效化。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作为社会中个人利益和各种组织、团体利益的有机统一是需要通过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来有效实现的。
三则,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是为保障人权。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过程,是行政机关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是行政机关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平的服务,绝不因种族、性别、地位、年龄等差异而有所不同。
是以,法治社会人为本。(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党委 叶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