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章节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的谈话要点: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真切地表达了一个东方大国领袖对人民的无限担当,对自我的严格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境界。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大公无私、乐于奉献,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心中有民、一切为民”,其出发点在“人民”,落脚点也在“人民”,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人格的鲜明价值指向。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民为本,自觉将“小我”融入到融入到为国为民的“无我”中去,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展示良好形象。
要强化宗旨意识,思想上尊重群众。毛泽东同志早就告诫全党:“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时刻牢记宗旨,心中装着群众,真正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找准公仆的定位,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从而打牢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好务的思想基础,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要发扬亲民作风,感情上贴近群众。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不但要“身入”一线,更要“心入”一线,这样才能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感受百姓的喜怒哀乐、安危冷暖,才能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从而用真情打动群众,用真心赢得民心。
要积极担当作为,工作上为了群众。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和政绩观,怀揣干事创业的热情,鼓起奋发进取的劲头,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勇气,只为干成事想办法,不为干不成事找理由,积极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真正做到既问政于基层,问需于基层,问计于基层,又解困于基层,帮扶于基层,建功于基层,努力打开工作局面,用担当的行动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共产党人,必须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则要有更高的道德境界,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肩负民族复兴伟大使命、身处“百年未有之变局”,党员干部就要有为人民而忘我乃至无我、为人民而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陈宜翔 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