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围绕“农村安全用水有保障”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破解群众用水难题,但人饮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缺乏长效管护机制,使得人饮工程效益大打折扣。
一是群众思想落后,“只用不管”现象严重。自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吹响,各级党委政府便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多数农村饮水工程均为政府投资建设,群众参与度不高,产权不明晰,日常管理和养护过度依赖政府捡底,群众维护监管意识淡薄。如某乡镇水利站工作人员反映,群众只管向水龙头要水喝,不管水池和水管维护,只要家里面的水龙头不出水,就会习惯性的打电话到政府“报修”,但影响供水的往往就是水管脱落、杂物堵塞等群众可以自行解决的小问题。
二是水费收缴困难,管护维修缺乏资金保障。饮水工程修建完工后交付村委会管理,但村委会财政收入有限,缺乏专项维护管理经费,再加上农村群众对缴纳水费认识不够,存在推诿拖延等情况,采用滴水、漏水等方法偷水的更是普遍存在。缺乏资金保障,维修管护便“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是工程实施分散,长效管护制度缺失。农村人饮工程实施多数以村民组、自然寨为单位,普遍存在数量多、规模小、较分散的特点,增加日常管护维修难度。如某乡镇共有197个村民组,人饮工程点就有178个,数量较多,分布较散,维护管理难度较大。
建议:
一是合理设计人饮工程项目,以集中代替分散,以扩大规模代替增加数量,减小管护难度。二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人,并做好相应技术培训。三是建立“以水养水”长效机制,规定适当水价,有偿用水,保障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张显林 贵州省镇远县蕉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