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要做到“三个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奏响乡村振兴新乐章。
注重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推进工作,还是解决问题,只有在健全的机制下有序运行。要大力推广“县级领导包乡镇、帮扶单位和乡镇领导挂村、县乡干部联户”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县有指挥部、乡有工作站、村有工作队、户有联系人”的运行体系。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理清农村党建工作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设立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考核内容,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作为党建工作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
注重人才培育,凝聚发展动力。为政之要,唯在得人。要聚焦乡村振兴问题短板,通过外出参加人才招聘、举办创新创业活动等形式积极招才引才,把有能力、有技术的乡土人才找出来、用起来。要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结合人才成长需求,按照乡村人才专业、年龄、发展愿景等不同特点,通过“理论+实践”“线上+线下”等方式,在农业生产经营、乡村公共服务、农业农村科技等方面强化乡村人才培养。要根据人才所长,将人才放到最适合的岗位上去,积极引导人才参与乡村振兴事务。
注重支部引领,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是稳固乡村治理的基石,只有集体经济发展良好,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才能为乡村振兴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要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将支部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着力搭建产业发展平台。要通过“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抱团发展,实现全域提升。要注重村级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从财务制度、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各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各方面问题。要建立激励惩戒制度,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村级班子队伍和个人年度考核,与村干报酬待遇挂钩,激发村级活力。(付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