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坚持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党的自身建设得到改善,党组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自抓、带好头。建立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定期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和党员干部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建工作有关精神,总结党建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好举措。着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到对口帮扶村、社区定时走访慰问,帮助群众解决部分生产生活问题。
抓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经常抓,长期抓,使班子成员始终做到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开展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等学习讨论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是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事先沟通,把分歧解决在决定之前,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上相互配合,困难面前相互支持,形成了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抓党建活动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五强”党支部创评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固定组织生活日活动,规范会议记录要求,细化谈心谈话制度。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民生方面的难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范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