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党建 > 正文

金堡镇“四举措”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

2021-06-25 09:07:54 | 来源: 中廉在线

贵州省镇远县金堡镇紧紧围绕农村宗教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安定有序的工作大局,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环境氛围。

一、切实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一是领导班子坚持团结协作,战斗力较强。各村“两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比较团结,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能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出色地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在工作中有大局观、全局观。二是加强班子理论武装,强化党建领导宗教工作能力。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能够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开展学习交流,切实抓好了个人自学,不断扩大知识覆盖面。支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学习了《党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讲话精神,起到了表率和带头作用。三是班子运行正常,机制健全。两委班子配备上结构相对合理,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较强,班子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较强,维护班子团结,关心集体公益事业,未参与黑恶势力,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存在宗族势力干预基层选举,欺压群众的情况,不存在涉嫌村霸的情况。定期对现任村干及重要家庭成员进行审核,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二、村级后备力量得到优化。一是村级后备力量不断壮大。切实发挥老党员、老村干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村级后备力量的政治素质和致富能力。二是村级后备干部结构趋于合理。镇村两级扩大视野、积极从退役军人、优秀致富能手和外出务工人员中发现储备后备力量。三是切实发挥村级后备力量作用。村“两委”积极鼓励引导村青年人参与村级事务和公益事业,充分利用外乡返村人员,参与到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上来。从日常工作中发现和选拔后备力量,有效解决村级班子稳定,推动村级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一是规范选举程序。根据《贵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黔民发〔2014〕32号)文件要求,金堡镇从2016年10月村级换届以来,各村规范建设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正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履行监督本村执行党和政府“三农”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村级财务、集体资产经验、处置和管理等情况。二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鼓励、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杜绝村务监督工作中束手束脚、面对微腐败不敢顶真碰硬等现象,摆正位置敢作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基层。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用好监督权利。对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定期研判、及时调整,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均具备高效履职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用好监督权利,在不影响村两委会工作的前提下全程参与到两委会工作中,对村民反应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对各类惠民项目进行民主评议,对村务、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做出改正,使村干部少犯错、不犯错,减少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四、抓党建促乡风民风规范宗教管理。一是增强感恩意识。金堡镇以“党建+”开展好党建促扶贫工作,依托村级活动阵地,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系列主题活动,利用院坝会、火坑会向广大党员群众传递党的好政策、好声音,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向善、主动脱贫,树立改变自身面貌,走进新时代决心和信心。二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农村能力。强化镇村干部能力素质培训,不断增强村级治理能力,2016年以来,开展镇级培训10场400余人次,选派到省州县各类培训300余人次,镇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以法治村、产业发展等能力得到提升。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村级治理,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完善村规民约,解决好红白喜事铺张浪费、高彩礼等不文明现象,以家风带民风,促进乡村和谐发展。三是坚持宗教中国化。对符合条件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引导宗教信仰点负责人及信教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村“两委”成员利用宗教信仰点活动期间,传递党的政策和国家大致方针,进一步关心关爱信教人员中的困难群众,真正把信教人员融入到群众常规生活。(贵州省镇远县金堡镇人民政府 万亮亮)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