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投资?别信!
陌生链接?别点!
可疑转账?别急!
……
“经”准护航
“侦”诚守护
守好百姓的“钱袋子”
是我们不变的初衷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经济犯罪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5月15日,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深入全县广场、街道、商铺等场地开展“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揭露常见经济犯罪手法,普及经济犯罪防范知识,教群众保护好“钱袋子”。
“高额返利、虚拟项目、拉人头返利是常见的诈骗手段,大家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前多核实资质、不轻信口头承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活动现场,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答疑解惑、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的特点和危害,让群众对常见的经济犯罪有更全面、更深入、更直观的理解。
尤其是针对老年群体出现的以“养老项目” “申请'百万扶贫资金'”等为噱头,向老年人推荐高收益理财产品的各类情况,民辅警开展了经典案例讲析,教育引导老年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宣传活动,共宣传群众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营造了全民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这些知识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什么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
什么是非法集资?对于普通老百姓,非法集资是与我们密切相关的,需要格外小心谨慎。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四部曲”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武乡公安在这里提醒大家
未知链接不轻点,验证信息需谨慎
投资理财选正道,工商资质要查清
转账汇款多核实,亲友求助先辨明
遇有线索速举报,共筑经济防火墙
(宗飞 闫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