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法院召开“一乡一庭”工作推进会,助力发挥“一乡一庭”服务功能,明确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驻庭值守和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倾力打造无诉讼村。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一乡一庭”登记纠纷696件,调解纠纷440件,司法确认117件,指导调解纠纷216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29次,实现1021个无诉讼村。
法院在推进“一乡一庭”工作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怀安县、怀来县、阳原县等县委党委专题研究“一乡一庭”工作,财政列支专项经费。同时,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一乡一庭”,加强调解工作。张家口中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一乡一庭”制度建设,指导基层法院做好“一乡一庭”工作,并抽调专业水平高、调解能力强的人员深入村镇,实现“一乡一庭”与村镇人民调解员的深度融合,实现一个窗口接收纠纷。阳原县法院采取进农家、进会场、进市场、进农田、进调解现场的“普法五进”,使全县105个村实现了无诉讼村,占34.9%。
全市法院“一乡一庭”按照“三定一化”工作模式(即定职能、定场所、定人员,实行党委领导、专编定岗、轮流值守、集体会商、急事特办规范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于归属人民法庭管理并且能够解决的纠纷,法院驻庭人员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尽最大力量予以解决;对于情况复杂无法及时解决的,及时提请乡镇政法委员召开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参加的集体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化解矛盾纠纷。为发挥“一乡一庭”在调解中心作用,各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对人民调解员的以案定补等工作制度,提升驻庭人员调解能力。
加强信息技术在“一乡一庭”的应用,全市法院全部实现一乡一庭的外网联通,并积极推广使用云视频远程调解系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到达调解现场影响调解成功率的难题,使双方间的调解更易达成。同时,全市法院还建立起了“一乡一庭”与村两委干部的微信交流工作群,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法院将微信二维码在法庭醒目位置张贴,方便有矛盾纠纷的群众扫码入群,实现了矛盾纠纷一张网办理。
全市法院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一乡一庭”分流窗口,将诉服中心受理的相关案件诉前分流至相应“一乡一庭”,开展诉前调解;对于“一乡一庭”接收的、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转入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案件立案审理,实现了“一乡一庭”与诉服中心的双向互动;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通过法院诉调对接通道进行司法确认,并跟踪督促法院裁定履行,对不履行义务的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成了“分调裁审执”的大格局,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潘守成 王群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