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行庭副庭长李海作动员
4月16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家口市宣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搜查。
据悉,郭某某等28户申请执行人,分别与被执行人张家口市宣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共计28个案件。郭某某等人向张家口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办理房产证,并请求支付办证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等。
图为执行人员宣读搜查令
图为执行人员在清点搜查的相关资料
依照仲裁裁决确定的内容,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却一直未履行。经张家口中院督促,该公司仍拒不履行;法院对其进行罚款处罚,该处罚所涉罚款至今未向法院缴纳。
图为执行人员在填写搜查清单
对此,张家口中院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张家口市宣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强制搜查。执行当天,执行人员向该公司宣读了搜查令,并现场制作搜查笔录和扣押清单。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积极筹措资金,整理相关资料,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潘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