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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公安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2020-03-26 11:47:50 | 来源: 中廉在线

3月25日,新疆鄯善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沙尔湖煤矿加油站附近发现一只野生鸟类,请求救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指派民警立即前往距离县城100多公里的沙尔湖煤矿救助。

经民警现场初步辨认、比对,确认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因其翅膀受伤而无法飞翔,需要疗养,森林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救治,待伤势恢复后再将其放生。近年来,森林派出所不断加大对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全县各族群众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明显提高,先后救助各类保护野生动物40余只。

当日17点20分许,鄯善县公安局迪坎派出所托特坎警务室巡逻过程中在辖区田地发现一只体格比较大的鸟,并立即对该鸟进行查看,有无受伤等情况,发现一只翅膀受伤。随后立即联系公益林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工作人员,经判断该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因翅膀有伤导致无法起飞。目前已将白鹭移交相关工作人员,将带回做进一步的治疗。(李明俊)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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