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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众生相” 树立党员干部好形象

2022-10-21 09:34:18 | 来源: 中廉在线

或倚靠电线杆或大树上、或低头玩手机、或双手插兜听音乐、或穿着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服横穿马路,这是部分党员干部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交通文明劝导”时的“众生相”,也是他们以最直观的方式,近距离“画”给群众看的“自画像”。

“众生相”意在描述世间各种人的表现和面貌。但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在群众心中的画像应该是统一的。应该是用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各种积极正面词语“揉”到一起,再展示给公众看到的形象。

转作风,强担当。“党员干部的好作风就是好形象”。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秉承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将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具体的每一件事情。“在岗尽责”是一个完整的词语,不能只“在岗”,而不“尽责”。“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才是良好的党员干部的形象。

重言行,树形象。“教导别人应先以身作则,约束自己以后才能约束别人”。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就一定不能做。一边要求别人遵守规则,另一边在违反规则,会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任何文明行为,党员干部都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才能维护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

做表率,立标杆。“一个党员在人民群众中,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作为党员干部,思想上要坚定信念、与时俱进,工作上要率先垂范,尽职尽责,行动上要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个方面都自觉地做群众学习的榜样、行动的楷模。要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承担责任成为人民群众的旗帜和标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号召、影响广大群众,为创建文明城市奉献自己的力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引路。(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委组织部   艾雪)

责任编辑:辛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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