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 科技教育 > 正文

石阡县龙井民族小学以“四个一”为载体 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2021-06-15 09:28:37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推动法律知识进校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增强法治观念,着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近日,贵州省石阡县龙井民族小学以“四个一”为载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以“四个一”为载体来展开,即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星期一值周教师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题国旗下演讲,在校园内掀起一片学法热潮。进行一次校园广播,红领巾播音站进行主题为《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的广播宣传,号召同学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各班创新方式方法,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告诫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召开一次专题家长会,班主任老师精心准备,通过列举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家长明白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恶劣后果,给家长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据悉,该校自开学以来,组织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次,召开主题班会2次,480余人的专题家长会一次,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法规知识2次。全体师生纷纷表示,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法行为,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勇)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