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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突出”铸造巡察铁军

2021-11-24 10:43:34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效开展巡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采取突出日常学习、突出巡前培训、突出作风建设的方式方法,为巡察干部持续“加油蓄能”。

一是突出日常学习,练好“基本功”

坚持“雷打不动”学习机制。区委巡察办利用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积极组织巡察办、常设巡察组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巡察业务知识,增强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练好“基本功”,持续深化巡察办全员培训,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一人一篇”“一人一课”等活动,8人先后以“一人一题”方式,围绕巡察工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工作、宣传工作、业务档案等课题开展专题授课,突出学习的针对性与专业性,实现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标扩面、持续深化的效果。

二是突出巡前培训,提升“实战力”

坚持“蓄能充电”机制。根据巡察岗位“进入角色要快、工作节奏要快、人员轮换也快”的实际情况,区委巡察办突出巡前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做到巡察干部“缺什么、补什么”。通过邀请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和有关党务、财务、审计和熟悉被巡察单位工作流程的专业人员开展“专家讲学”,组织巡察组长、巡察业务骨干开展“以老带学”,督促巡察组内开展“交流互学”等方式,实现巡察干部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主要业务的专业性质和工作流程,提升巡察专业能力,便于在现场巡察过程中查找问题更快、更准。结合参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巡视巡察机构组织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目前共培训巡察干部400余人次。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擦亮“探照灯”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让巡察“探照灯”既照别人也照自己。每轮巡察前,区委巡察办要求巡察人员签订《巡察组工作人员承诺书》《巡察组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明确界定“不能为”的行为“边界”,切实增强巡察工作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作风纪律。围绕政策法规、保密纪律、巡察工作纪律等,强化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基层减负和巡视巡察有关要求,严禁巡察干部参与有损巡察形象和声誉的社会组织活动,树立标杆和尖兵意识,使巡察岗位成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的“大舞台”和“高平台”。完善后评估办法,明确每个巡察组在一届巡察内必须接受一次上述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在领导小组会上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约谈提醒,并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对7名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予以通报表扬。

巡察工作既要求巡察干部既要有忠诚干净担当的素质,也要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通过参与巡察能够切实提升年轻干部政治担当、勇挑重担、敢啃硬骨的本领。下一步,区委巡察办将持续发挥巡察‘熔炉’作用,锻造一支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巡察铁军。(石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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