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细化自身作风建设,切实在民族团结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
要自觉落实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有关部署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主动亮剑,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一切破坏民族团结、推进民族工作不力的思想和行为。
要自觉落实“七破七立”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民族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自觉落实“一线工作法”。落实好干部包联工作,对信访矛盾较多的村居实行班子成员包联案件查办、包联矛盾化解,把监督触角探到基层、探到末端,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基石。(刘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