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做好干部考核工作,要从“实际”到“实绩”。
不能以“数字”论“英雄”。考核领导干部是否称职、优秀,不能只看“期末考试”成绩。年终考核时间短、程序多、任务重,往往停留在就绩论绩的层面上,不注重评价干部的日常表现,就会使得本来十分严肃的干部考核工作变成了走过场、搞形式。只有全面掌握干部在日常工作特别是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才能统筹考核干部素质、能力、性格等多种因素。
不能以“汇报”看“能力”。很多情况下,有的干部为了让工作表现显得突出,获得领导赏识,往往违背真实性的原则,将数据放大、进度夸大,避重就轻、大谈成绩、不谈问题,导致考核工作失真失实。因此,考核干部要保持客观理性,不能以“汇报”看“能力”,要注重考核方式方法多样化,通过个人自评、单位互评、民主测评、全员谈话、能力比拼等分类方式方式考核干部,确保考核精准精细。
不能以“成绩”掩“不足”。考核干部要不偏不倚,不能止于发现成绩,更要揪出不足,把考核结果用到点子上,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惩处并重的考核生态。当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贯彻好《干部考核条例》,以上率下,努力营造一种“不敢慢作为、不能不作为、不愿乱作为”的工作氛围,坚持从实际出发,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真正敢于创新、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大胆闯,大胆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勇气和决心。(从江县下江镇人民政府 欧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