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进一步健全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笔者认为,“上”“下”只是手段,要制定“上”的标准,转变“下”的观念,抓好“能上能下”贯彻落实,方能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激励担当作为。
制定“上”的标准,让“有为者”有舞台。《规定》树立了“能上”的标准原则,要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干部能上能下,绝不能凭个人喜好、关系远近来评价,一定要有一套科学、客观、公正的“硬标准”,绷直“纪律要求”,将评价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大胆选用面对重任不迟疑、心无旁鹜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有胆识、有谋略、善学习的干部。同时,拓宽干部任用“测量”覆盖面,将标准从“工作圈”拓展至“生活圈”,去伪存真,全方位描绘干部“立体像”,依据“上”的标准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多层面地考察干部识别干部。
转变“下”的观念,让“无为者”有警醒。《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划定了明确标尺和准绳,既有定性的界限,又有量化的指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在组织调整干部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分寸,精准识别“下得准”,坚持程序不变通,规范操作“下得稳”,坚持原则“下得正”,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拿帽子”,让其“腾位子”,做到该下就必下、要下就真下、能下就快下。同时,要积极引导干部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和“干好干坏一个样、不犯错误不退位”的错误观念,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创优争优的浓厚氛围。
抓好“管”的落实,让“实干者”有希望。《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这就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切实做好“能上能下”的“后半篇文章”,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树立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重要任务的意识,根据所面临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让制度真正运转起来,以《规定》的贯彻落实让实干者有希望,让躺平者有压力。同时,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对下的干部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能上配位”“能下再上”“再上有为”的良性循环。(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董堡乡人民政府 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