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用新条例提升信访干部能力,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贵州省从江县“三强化”抓《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传达。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条例》进行学习,并研究制定下步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全文逐条学习,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日常习惯。全县20个乡镇(街道)、各部门通过召开集中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原文学习,进一步扩大知晓率,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二是强化工作方案。下发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重点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三是强化宣传活动。开展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讲解《信访工作条例》,全县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贵州省从江县信访局 罗世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