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都县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21年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全面实行“差异化”考核,为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量体裁衣”,避免“一刀切”。
科学量化,量身定制指标。立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不同功能定位,对考核指标实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科学设置赋分比重。乡镇分共性考核指标和差异化考核指标,县直部门分党群、经济管理、社会事业管理、政法、执法监督等进行类别化考核,主要考核履职尽责和党的建设两方面内容。
突出特色,考实考准实绩。按照“谁监控、谁分解、谁评价”的原则,主要采取日常监控、直接考核考评方式。直接考核由县委年终派出考核组,深入到乡镇、县直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考核。同时开展实地考评和专项考评,特别是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进行专项考评。
严格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县委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等次评定和干部等次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领导干部,根据具体情形和工作需要,可采取平职交流、降职、降级、免职、离岗待退等方式予以调整,班子其他成员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班子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不得评为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清)